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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商业大学审计人员考核及奖励办法

发布时间:2013-05-12 

为加强审计人员从业考核,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,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,结合部门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审计人员考核

(一)指导思想

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绩的原则,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,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通过考核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,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。

(二)考核对象

学校专兼职审计人员。

(三)考核内容

审计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对其政治素质、业务能力、服务态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,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及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情况。

德:主要考核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、职业道德、个人品德、敬业态度与奉献精神、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、协作精神与团队意识、组织纪律性等。

能: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与执业能力、学习能力与后续教育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开拓创新能力和业务技术更新情况等。

勤:主要考核工作态度、工作效率、工作纪律和出勤情况等。

绩:主要考核岗位基础工作建设,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,取得研究成果的水平情况等。

廉: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。

(四)考核程序

1、本人自评:审计人员依据岗位职责、工作任务,对本人在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、客观的总结,填写《天津商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。

2、民主测评:由处领导组织被考核者的主管领导、工作服务对象的代表和同事进行书面测评。

3、处领导根据被考核者自评和民主测评的情况,以民主测评结果为主,对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表现进行集体评议,提出综合评定意见。

(五)考核结果

考核结果分为称职、不称职。

称职的标准是:在考核期间,政治思想表现好,事业心强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,按时出勤,廉洁自律、团结协作、熟悉业务、勤奋敬业、有创新精神,能出色地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凡出现以下问题之一为不称职:

1、在本岗工作中,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,无法完成本职工作;

2、组织观念不强,纪律松懈,无故旷工累计5天以上;

3、本考核年度事假累计超过20天;

4、工作责任心不强,服务态度较差,群众意见较大,民主评议三分之一以上不满意;

5、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,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;

6、本考核年度内曾受过行政或党纪处分;

7、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、拿、卡、要,手段恶劣,造成严重影响;

8、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。

二、审计人员奖励

对表现突出的审计人员,在审计经费允许的条件下,适当给予以下奖励:

1、为鼓励审计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进行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,对在市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审计方面论文的第一作者,给予适当的奖励;

2、为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,对参加国家级业务考试成绩通过的人员,给予适当的奖励;

3、对其他审计工作成绩显著人员,经校长批准,给予适当的奖励。

审计处
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

上一条:天津商业大学兼职审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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