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天津商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(2021年修订)》和《天津商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审计处对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(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)、院长(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)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,特此公示。
上一条:审计处对经济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 下一条:审计处对学校食堂专项等项目的审计已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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